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夫妻双方结婚后,一方出轨或犯错,涉及到离婚的情况下,“过错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对于大家最关心的“过错方是不是净身出户,孩子归正方?”这个问题,木诚木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什么叫做过错方?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见,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所指的过错方,仅仅包括婚姻法四十六条的四种情况,并不能任意的扩大解释。
认定为过错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很多当事人都会向律师咨询这样的问题,比如:
能不能要求过错方不分得任何财产,也就是常说的净身出户;
能不能因为出轨代表着品行不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就要求过错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等。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司法实践中,若无特殊情形,原则是平分原则。那么,离婚时过错方是否能净身出户呢?
答案是: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法律上并没有过错方净身出户或者少分、不分财产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过错赔偿金,根据过错方的过错情况、程度以及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影响,最终数额由法院综合认定;
同时,可以在夫妻财产分割时,要求过错方少分,至于少分的比例及数额,也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的,但是净身出户是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因为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贡献、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罚当其过。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对于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话,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男方收入高或者是女方收入高,甚至一方全职在家无持续性收入,均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的性质。具体来说,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为“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基于以上规定,在离婚时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均在夫妻双方“散伙”时进行“清算”。
夫妻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关于孩子抚养权,离婚时法院考虑的是有利于被扶养人身心健康,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过错方的过错行为,是对配偶之间关于夫妻忠贞义务的违背,并不能因此而直接推定不适宜抚养孩子,要求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孩子的生活状态、双方的优劣势对比,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规定
1、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综上,不难看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过错方的认定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认定标准的,同时,也会依据法律规定让过错方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因此,“过错方”≠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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